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药学会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定于2018年11月22~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会议由中国药学会主办,中国药科大学、江苏省药学会、南京药学会、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承办,南京市人民政府、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本届中国药师周将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医药界学者、科研院所专家、医疗机构代表、企业负责人等千余人参加。同期召开中国药学会24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通知另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创新药学服务 助力健康中国
二、大会日程
11月22日晚上,在中国药科大学举办“科海扬帆、梦想启航” 中国药学会科普公益活动。
11月23日下午,在南京国际青年会议酒店召开中国药学会24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举办药学志愿者能力提升培训。
11月24日上午,在南京国际青年会议酒店举行大会开幕式。有关领导讲话致辞,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总结,颁发2018年施维雅青年医院药学奖,颁发2018年信息管理优秀单位和信息管理优秀个人等奖项,邀请相关部委有关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
11月24日下午,举办医药政策与药学实践论坛、药学服务经典案例分享论坛和中药临床药学工作与实践论坛。晚上举行“安全用药共享健康”系列科普公益活动之“药师您好”科普文艺作品展演活动。
11月25日上午,举办第一届医药信息研究与利用研讨会、第三届中国药品安全论坛—科技传播与药学服务、药物临床应用与前沿发展论坛。
大会详细日程安排,请参见附件1、附件2或报到时发放的大会指南。
三、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到时间
1.参加中国药学会24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理事,11月23日12时前报到(通知另发);
2.参加大会及分论坛代表,11月23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
南京国际青年会议酒店(南京市建邺区邺城路8号)一楼大厅。
(三)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11月20日;
2.会前已缴纳会务费代表,报到时告知姓名和单位,工作人员即可查询会前交费情况并领取大会资料和发票。如现场缴纳会务费,可用银行卡(公务卡、信用卡)、支付宝和现金等方式支付,缴费后将收到我会工作人员开具的收据,发票会后邮寄;
3.11月23日报到期间(10:00-22:00),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南京南站设有接待服务,代表也可自行前往;
4.按照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授予参会代表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一类学分6分。
四、会议收费
1.收费标准
注册类别 | 会前汇款 | 现场注册 |
参会代表 | 1500元/人 | 1700元/人 |
注:(1)特邀嘉宾、第24届理事会理事、各地药学会所属信息网分网负责人(仅限1名),免交注册费。
(2)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网员医院代表另行报名注册,具体缴费方式和标准详见《关于召开2018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工作会议的通知(第三轮)》。
2.缴纳方式
(1)电汇方式:
收款单位:中国药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78350009320
请在汇款单附言中注明“药师周+姓名+手机号+开票单位+税号”。
(2)现场缴纳:可用银行卡(公务卡、信用卡)和现金方式支付。
3.食宿费、交通费
(1)特邀嘉宾、第24届理事会理事、各地药学会所属信息网分网负责人(仅限1名),免交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期间,其他参会代表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大会提供午餐和晚餐。
4. 发票
(1)汇款人和参会人员姓名不一致,或单位给多名参会代表汇款,请详细告知汇款人姓名、参会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汇款金额、汇款日期、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发票的张数及金额,并将上述信息及时发送至会务联系人,以便准确开具增值税发票。
(2)现场缴费,只开具收据,发票将在会后一个月内用快递寄出。
五、报名方式
1. 填写《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报名回执表》,邮件发送至fengyingying@cmei.org.cn。
2. 凡组团参会,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药师周联系人:
刘玉电话:010-65660788转181、13311169577
邮箱:liuyu@cmei.org.cn
冯莹颖电话:010-65660788转150、15001176871
理事会联系人:
李天傲电话:010-58699273、15101617875
邮箱:cpa@cpa.org.cn
七、其他事项
会议具体内容安排、报到要求等,请关注中国药学会网站()或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cmei.org.cn),及时查询第十八届中国药师周相关信息。
附件:
中国药学会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