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北京市居民户口)。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 有志于从事学会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应聘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者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40岁。
8.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国药学会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中国药学会网站下载《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附件2)及《中国药学会公开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zgyxhbg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7:00 。
2. 2015年12月17日(暂定),将在中国药学会官网(www.cpa.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时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 2015年12月19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通过邮件接收《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及《中国药学会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谢绝来人来访。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中国药学会-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中国药学会-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为方便联系,应聘者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2.应聘者须具有北京市居民户口。
3.应聘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资格审查通过的考试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请考试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 2015年12月19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
2015年12月25日(暂定),将在中国药学会官网(www.cpa.org.cn)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1月(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和专业等能力。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请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者,通知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8699278 /79/80转801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
附件: 1.《中国药学会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国药学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