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部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05年10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主题为“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
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二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督力量,使违法虚假发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为契机,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讲诚信、树正气,不再给违法虚假广告提供发布的载体。
《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
2005年10月15日,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有关司室参加的临时工作机构,负责宣传日活动的统筹安排、宣传材料印发、经费保障、新闻宣传等具体实施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由一名局领导负责,设立组织机构做好宣传日活动的贯彻实施工作。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当出席省会城市所在地的宣传活动,并向公众进行宣传。
10月15日上午10时,宣传日活动在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始,向公众散发宣传单页,解答公众的咨询,活动至下午3时左右结束。在宣传日活动开展之前,各省(市、区)可以进行广泛的相关宣传,准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背景材料等。各省(市、区)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还印发了宣传日《宣传提纲》并将提供统一印制的宣传活动的宣传单页和宣传海报。